M1砝碼比對規程 1、目的 確保使用中的四等砝碼的測量相對準確。 2、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使用的砝碼比對校準。 3、比對用設備和技術指標: 電子臺稱TCS—60 Ⅲ級 砝碼 25kg F5級(±1.2g) 被比對砝碼(5kg)質量允差 ±2.5×102mg 4、比對環境條件: 在常溫下比對,相對濕度不于80%. 5、比對項目和比對方法 5.1外觀檢查 用觀察的方法檢查砝碼的技術指標如外觀光滑、平整潔凈、砝碼表面無腐蝕、砝碼標記等。 5.2清洗及存放砝碼 清洗砝碼,如表面只有灰塵,可用清潔的毛刷除去灰塵,對于表面涂漆的砝碼如有污垢時,可用沾有溫肥皂水的亞麻布擦洗,隨后用干燥的亞麻布擦干。存放在干燥、安全有水泥地面的場所。 5.3砝碼的質量比對 利用已證實的25kg四等砝碼和電子臺秤(Ⅲ級)為參照并與被比對砝碼行替換比對。 即先用已證實的25kg四等砝碼放在電子臺秤上行秤量,并按檢定證書上的修正值引入標定電子臺秤為25kg.而后再將5kg的砝碼放在電子臺秤上行秤量,記下該點數據1,而后重復再做次,兩次比對結果不得出被比對砝碼的質量允差;兩次比對結果之差不于相應被比對砝碼質量允差的二分之。 6、比對結果處理和比對周期 6 .1被比對的砝碼經比對后,可以貼上準用證,不發證書. 6.2 4級砝碼比對周期定為年。 附錄:R.Z12-60 M1級砝碼比對記錄單 M1級砝碼比對記錄單 R.Z12-60 NO: 位 號 | | 被校儀器名稱 | | 規格 型號 | | 出 廠 編 號 | | 測 量 范 圍 | | 準 確 度 | | 砝碼 | 25kg | 準確度 | 四等(±1.2g) | 出廠編號 | | 電子臺秤 | TCS—60 | 準確度 | Ⅲ級 | 出廠編號 | | 校 驗 情 況 | 標 準 值 | 示 值 | 誤 差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質量允差 | ±75mg | | 比對結果評 | | | | | | | | | |
復核: 比對: 復核時間: 年 月 日 比對時間: 年 月 日 M1級砝碼比對記錄單 R.Z12-60 NO: 位 號 | | 被校儀器名稱 | | 規格 型號 | | 出 廠 編 號 | | 測 量 范 圍 | | 準 確 度 | | 砝碼 | 25kg | 準確度 | 四等(±1.2g) | 出廠編號 | | 電子臺秤 | TCS—60 | 準確度 | Ⅲ級 | 出廠編號 | | 校 驗 情 況 | 標 準 值 | 示 值 | 誤 差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質量允差 | ±75mg | | 比對結果評 | | | | | | | | | |
復核: 比對: 復核時間: 年 月 日 比對時間: 年 月 日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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